开云 开云体育APP开云 开云体育APPKaiyun 开云Kaiyun 开云作者:杨一博宗刚单位:北京工业大学循环经济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目前我国的再生资源主要有紫杂铜、黄杂铜、废熟铝、废生铝、软杂铅、硬杂铅、极板铅、废锌、不锈钢炉料、重型废钢、中型废钢、统料废钢、轻薄料、灰口铁、白口铁、黄板纸、旧报纸和书本,共18种。可以看出,紫杂铜与黄杂铜虽然是不同的再生资源产品,但是其主要成分相同,通过一定的物理化学处理后二者便可以相互转化和替代,同样,铝、铅、铁和纸质品也存在类似的替代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跨种类的再生资源也存在替代关系,例如,铁的合金在诸多领域可以代替价格较高的铜,精加工的纸包装可以取代部分金属包装物。这类替代关系随着技术的进步会变得愈加多样而紧密。可见不同种类的再生资源之间存在着复杂的替代关系,各个产品之间相互联系构成了复杂的关系网络。
假设关联网络中包含N种再生资源,其价格的观测时间区间为t0,t0[+T]。在观测区间的任意时点t的再生资源i的收益率为:作为阈值。bij取0或1分别表示节点i和j有边或无边相连。以不同的再生资源为节点建立网络,该网络为无向无权网络,节点之间连边的有无表示之间价格波动的相关性是否显著,从而刻画出市场内部异质再生资源的价格联动关系。
分别采用节点的度来描述再生资源替代程度大小。一个节点的度k指的是与该节点相连的其他节点的数,度反映了复杂网络中节点与边的连接关系,某种再生资源的度越大表明与其他再生资源的联系越紧密。度为k的节点的概率称为度分布,是网络的一个重要统计特性。度分布服从幂律分布特征p(k)∝k-γ,则称该网络具有“无标度”性质。
本文采集了北京再生资源市场从2009年2月到2011年12月的再生资源价格月度数据,数据由《全国再生资源市场信息》汇总计算而来,其中再生资源品类包括紫杂铜、黄杂铜、废熟铝、废生铝、软杂铅、硬杂铅、极板铅、废锌、不锈钢炉料、重型废钢、中型废钢、统料废钢、轻薄料、灰口铁、白口铁、黄板纸、旧报纸和书本,共18种,将其分别记作A1,A2,…,A18。由于2008年危机严重影响了整个宏观市场环境,故而数据选择从2009年开始。北京再生资源市场是我国发展最早、影响最广泛且再生资源品类最齐全的再生资源市场,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可以反映我国再生资源市场的价格波动及交易情况。
以不同的再生资源为节点,资源间的替代关系为边,利用UCINET软件建立相关网络,见图1。
考察再生资源价格波动关联网络的度分布发现,它并不符合幂律分布,说明再生资源价格波动关联网络不是无标度网络,目前的再生资源市场发展还不完善,相关市场机制还不成熟。不过我们也看到,各节点之间的连接状况(度数)表现出不均匀分布性,大多数节点度数较小,仅有少数节点度数较大,已经开始表现出无标度的趋势。如图1所示,黄板纸(A16)、旧报纸(A17)、书本(A18)、灰口铁(A14)等度数较大,处于网络的中心位置,这些具有较大度的节点称为网络的Hub点即中心节点,对于网络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黄杂铜(A2)、极板铅(A7)等节点的度数较低,替代强度较小;软杂铅(A5)的度为0,故而从网络中剔除。
通过计算机仿真得出,整体网络集聚系数为0556,表现出强集聚性,这表明北京再生资源价格波动关联网络各节点之间形成短距离联系的可能性较大。大多数节点具有较大的集聚系数,少数节点表现出较小的集聚系数,如紫杂铜(A1)和废生铝(A4)的集聚系数为0、废熟铝(A3)的集聚系数为01、硬杂铅(A6)的集聚系数为0167。因此,集聚性不仅取决于节点之间的联系,还取决于节点的分布。总体而言,北京再生资源价格波动关联网络的集聚系数在空间分布上不具有连续性(图2)。
在北京再生资源价格波动关联网络中,网络平均路径长度代表再生资源价格波动的深度,即网络中两点要通过尽量少的连接就能够建立关联。北京再生资源价格波动关联网络中,平均最短路径长度仅为1809,表明2个节点间的分离程度很小,平均只需要不到2次中转就可以将网络中任意2个节点连接起来。网络具有很短的平均路径长度和较大的集聚系数,网络的整体结构表现为“小世界网络”。
对北京再生资源价格波动关联网络节点的度分布进行分析,得出节点的平均度为6,即每个节点平均与其他6个节点有直接关系。度的积累分布符合指数分布特征(P(k)=1146×e-0133k,R2=0932),且具有较高的置信水平。多数节点只连接了较少的再生资源,少数节点连接了较多的再生资源,因此节点度越大,越可能与更多的节点发生关系,其价格影响力越大(图3)。
再生资源市场的特殊进入壁垒决定了市场中的再生资源有一定的共同特性,从而异质的再生资源之间具有一定的替代性。这种替代关系使得不同种的再生资源价格之间具有关联性,这种替代关系复杂多样形成了网络结构。少数再生资源有较大的替代效应,多数再生资源则替代效应较小,网络的整体结构已经具有向无标度网络演化的趋势。因此,重点关注和调控替代性大的Hub点再生资源,可以起到从整体上调控再生资源产业的作用。
目前我国再生资源市场的产品种类还比较单一,相关替代利用技术还比较落后,市场的整体替代关联还比较低。在这种情形下,将再生资源产业直接暴露于频发的价格波动和市场风险中会损害再生资源产业现有的薄弱的市场基础,不利于其健康、稳定的发展。因此,国家应当制定有关优惠政策,推动可再资源化的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丰富再生资源市场的产品种类,加强异质资源替代利用的技术研发,特别是对储量小、价值大的资源开展替代使用的研究,加强再生资源市场的内部替代效应,缓解价格波动,降低市场风险。
各市、县(市)经贸委(经贸局、贸易局)、财政局、供销社(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企字〔**〕74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年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地在浙江省境内(不含宁波),专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的企业和相关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近几年没有发生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行为。
(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重点支持采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居民区设立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收购网点;支持围绕产业集群设立固定或流动的生产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培育。重点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通过吸收加盟、资源整合及开设连锁网点等方式做强做大;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硬件设施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改造提升。重点支持符合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有产业依托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硬件设施投入和信息化建设。
(四)再生资源回收人员培训及相关研究。重点支持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开展的业务培训工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共性技术研究和开发。
根据**年资金规模,本次项目申报由市一级统一汇总,上报的项目数量分别为:所辖县(市、区)数量9个以上(含)的市,报6个项目,其中市本级不超过2个;所辖县、(市、区)少于9个的市,报4个项目,其中市本级1个。各地汇总上报的项目中,属于供销系统的项目不少于50%。
1.专项资金申请文件、申请表(附件一)、企业概况表(附件二),申请文件内容包括申报补助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进度和预计绩效等内容;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网点建设、项目实施、额度等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书;
3.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专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县(市、区)属企业向所在地经贸、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市、区)经贸、财政部门审核并会商同级供销社签署意见后,由经贸、财政部门联合上报市经贸、财政部门;市本级企业向所在市经贸、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市经贸、财政部门对全市上报项目进行统一审核汇总,并商市供销社签署意见后,由市经贸、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并抄报省供销社。省属企业上报材料经省级主管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正式行文报送省财政厅、省经贸委。
请各市和省属企业于8月15日前,按上述要求将申报文件、企业申报材料和《浙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专项资金汇总表》(附件三,同时报送电子版)上报。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税收公平和税制规范,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增值税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二、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再生资源,应当凭取得的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原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停止使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三、在**年12月31日前,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注销企业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废旧物资经营单位的档案信息,收缴企业尚未开具的专用发票,重新核定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和最大购票数量,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工作。
四、在**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1.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备案;
3.通过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比重不低于80%。
4.自**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
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
1.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2.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或者其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3.通过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及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有关数据及资料。为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不要求纳税人提交其与客户通过银行交易的详细记录,对于有疑问的,可到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等场所进行现场核实。
4.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的书面申明。
(四)退税业务由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及负责初审和复审的财政部门按照本通知及相关规定办理。
1.退税申请办理时限。(1)纳税人一般按季申请退税,申请退税金额较大的,也可以按月申请,具体时限由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确定;(2)负责初审的财政机关应当在收到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时向负责复审和终审的财政机关提交初审意见;(3)负责复审的财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负责终审的财政机关提交复审意见;(4)负责终审的财政机关是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其应当在收到复审意见之日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并办理妥当有关退税手续。
2.负责初审的财政机关对于纳税人第一次申请退税的,应当在上报初审意见前派人到现场审核有关条件的满足情况;有特殊原因不能做到的,应在提交初审意见后2个月内派人到现场审核有关条件的满足情况,发现有不满足条件的,及时通知负责复审或者终审的财政机关。
3.负责初审、复审的财政机关应当定期(自收到纳税人第一次退税申请之日起至少每12个月一次)向同级公安、商务、环保和税务部门及人民银行对纳税人申明的内容进行核实,对经查实的与申明不符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凡问题在初次申请退税之日前发生的,应当追缴纳税人此前骗取的退税款,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其以后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退税政策的资格;凡问题在初次申请退税之日后发生的,取消其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退税政策的资格。
六、本通知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二条所称的再生资源,即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上述加工处理,仅指清洗、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
七、各级国家税务机关要加强与财政、公安、商务、环保、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纳税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再生资源的产生、回收经营、加工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税收管理,堵塞偷逃税收的漏洞,保证增值税链条机制的正常运行。
第一条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储存、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报废汽车、废旧电器及电子产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物品的回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划、公安、工商、城管、环保、城管执法、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商务、公安、工商、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第五条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相关技术规范。
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应当接受商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并协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经济、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的产业发展政策,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状况,编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产业布局及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产业布局及发展规划,确定本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点的设置。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
第七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设置技术规范,由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其不同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
第八条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攒出售再生资源,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回收经营,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
第九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经认定后由税务机关予以税收优惠。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新设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或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产业布局及发展规划、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置技术规范的规定,征求同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后予以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中应当注明是否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
第十一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的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领取备案证明。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的,还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公安机关备案。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商管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备案。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将备案情况按月分别上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市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应当符合治安、消防、环保、市容环卫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
第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市政公用设施时,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清单,并如实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出售单位的名称,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和收购时间。
对收购个人捡拾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当对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和收购时间如实进行登记。
回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市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再生资源收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实时监控。
第十五条再生资源流动回收人员及其运输工具实行统一标识管理,具体办法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城管、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应当组织对再生资源回收人员进行培训。再生资源流动回收人员应当参加培训,具备必要的再生资源回收知识。
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再生资源,应当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其中生产性废旧金属只能出售给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范围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单位需要处理报废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应当出售给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范围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从事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回收的企业名录,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通过拍卖方式出售再生资源的,拍卖人应当查验竞买人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工商登记或者登记的经营范围与所拍卖的再生资源不符的,不得参加竞买。
第十八条生产企业在生产中需要以再生资源为原料的,应当向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购,不得向未经工商登记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采购或者非法自行收购。
第十九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回收再生资源时,发现有出售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以及来源不明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收购、处置生产性废旧金属或者市政公用设施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二十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运输或者委托他人运输废旧市政公用设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当列明运输物品的品种、数量、运输目的地等事项。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运载废旧市政公用设施的车辆、船舶进行查验。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发现违法运输废旧市政公用设施的,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公安机关。
第二十一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回收、储存、加工处理再生资源过程中,应当遵守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二十二条未经工商登记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或者擅自从事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回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个体工商户有严重违法回收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后未按本办法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市政公用设施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将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出售给未经工商登记或者核准登记范围不包括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以再生资源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向未经工商登记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采购再生资源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收购时发现有出售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以及来源不明的市政公用设施,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所称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用于机械制造、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国防及其他生产领域,已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具体名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废旧市政公用设施,是指因自然损坏或者人为损坏而产生的市政公用设备、仪器、雕塑、电缆、通信设施及其它物资。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施行前已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换发手续。具体办法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商务主管部门制定。
再生资源产业是一个绿色新兴产业[1]。对各类废弃物进行回收、拆解、加工,从中提炼出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再生资源,并以此弥补原生资源的不足,这对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但再生资源产业也面临发展瓶颈,比如如何延长产业链?如何消化传统制造业中堆积的大量废弃物?再生资源产业和传统制造业技术如何相互渗透相互促进?这对再生资源产业与传统制造业的耦合发展提出了挑战。浙江台州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了经验借鉴。浙江台州回收利用可再生资源已有近30年的历史[3]。
自20世纪70年代末起,台州就开始大量进口废电器、废电机等废旧金属进行拆解,形成了规模巨大的废旧金属拆解业。截至2010年,台州已拥有国家环保部定点进口固废加工利用企业44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200多家,全年可回收利用各类废旧金属260万t,经拆解加工后可获得再生铜、再生铝、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再生钢铁以及再生铅、锌、镁、钼、金、银等各种资源,资源再生回收率达到95%以上,台州已从一个矿产资源稀缺的临海城市发展成为了“城市矿山”。多时候,这两个过程是分割的。再生资源产业仅被狭义地定义为废弃物的资源化过程,而资源的产品化过程则属传统制造业。因此再生资源产业与传统制造业的耦合发展包含两个内容,一是狭义的再生资源产业的前向拓展,即从废弃物的资源化过程向资源的产品化方向拓展;二是传统制造业的前、后双向拓展,即再生资源的产品化过程为后向拓展,废弃物的资源化过程为前向拓展,如图1。具体而言,再生资源产业与传统制造业的耦合发展可包括以下5方面内容。1)通过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为传统制造业发展提供必需的原材料资源。通过对废弃物的回收、拆解、提炼等可为传统制造业发展提供大量相对廉价的金属、塑料等再生资源,提高要素的富裕程度、降低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进而促进相关制造业的发展。台州在回收利用再生资源的同时,以再生资源为原料的制造业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形成了一个个特色鲜明的地方产业集群,极大地延长了再生资源产业的产业链,与此同时,制造业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4]。台州的发展经验可为我们的耦合途径的研究提供借鉴。
广义上,再生资源产业是一个以各类废弃物为生产对象,对各类废弃物进行回收、拆解、提炼、深加工,最终生产出二手产品、再生资源以及新产品的产业,其生产过程包含废弃物的资源化过程以及(再生)资源的产品化过程。但在很多地区、很2)利用再生资源产业的技术对传统制造业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拆解加工,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水平,同时也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3)借鉴废弃物资源化过程中回收利用及污染治理的技术和经验,对传统制造业进行改造,促进传统制造业的清洁生产及废弃物的循环再生利用。减少在生产过程中废料的产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进行循环利用,如中水回用等,都是清洁生产所倡导的,这符合发展绿色产业、低碳产业的要求,也是传统制造业改造的方向。4)通过传统制造业的设备引进技术创新和,改造再生资源产业的落后工艺,提高回收利用率,降低二次污染。5)通过再制造能力的发展提升再生资源产业,延长再生资源产业的产业链,提高最终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3.1再生资源产业为传统制造业提供了大量的原材料再生资源产业的蓬勃发展,使台州的“城市矿产”规模日益扩大。台州每年拆解废旧金属260万t,回收利用铜50万t,铝40万t,废铁废钢110万t,可利用矽钢片和不锈钢24万t[3],资源再生回收率达到95%以上。再生资源回收不仅每年为当地的五金生产企业提供了价廉物美的原材料,而且还为国内大型铜业和钢铁企业提供了价廉质优的原料,有效提高了市场原材料的供给。
3.2制造业发展促进了再生资源产业链的有效延伸台州早期的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其前后两个过程是分割的[5],主要集中于对废旧金属的拆解。直到20世纪80年代,围绕再生资源深加工的下游制造业才逐渐兴起,并迅速演变为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在台州这样一个矿产资源匮乏的临海城市,却形成了矿产资源密集型的几大产业集群,如汽摩及配件产业集群、塑料模具产业集群、家用电器产业集群、阀门泵类产业集群、服装机械产业集群等[6]。这些产业集群形成与发展所依赖的资源主要来源于再生资源产业,同时这些下游制造业的发展也拓展了再生资源产业的产业链。
3.3制造业技术进步带动了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目前,台州从事再生资源产业的规模企业都已拥有了较为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各类焚烧炉、铜米机、剥线机、塑料造粒机等已广泛投入使用,代替了早先的纯手工作业、露天焚烧作业,各类除尘设备也已得到充分利用,在减少污染产生的同时极大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不少企业已发展成为国内同行业的龙头企业。3.4再生资源产业发展促进了企业制造能力的提高伴随着台州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再生资源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已从原本单一的废弃物拆解企业发展成为具有较长产业链、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的新兴企业,涌现出了众多集原料进口、拆解、深加工、出口于一体的纵向一体化大型企业,如台州某企业已从单纯的固废拆解发展到集废旧金属回收拆解、生产汽车压铸用铝合金锭、生产汽车轮毂并出口为一体的集团公司,再生资源产业的产业链不断延长[7]。
伴随着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得到重视,对制造业污染的综合治理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台州的具体做法是促进园区建设,对污染型企业进行圈区管理、集中治污。台州路桥区自1999年开始对拆解企业进行圈区管理,首个峰江安溶进口固废拆解园区占地7.33hm2,共有入园企业10家;2003年4月又新建了台州市金属再生产业基地,占地106.67hm2,入园企业30余家。为促进该产业的进一步发展,2010年又于三山涂围垦区兴建规模更大的“台州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圈区管理模式不仅很好地促进了台州再生资源产业的共同发展,而且有效地解决了污染源分散、污染治理成本高的难题,大大提高了污染治理的能力与水平。
4再生资源产业与传统制造业耦合发展的途径根据再生资源产业与传统制造业耦合发展的具体内容以及台州的经验,确定了耦合发展的4大途径:1)利用传统制造业的技术创新拓展再生资源产业的规模。传统制造业与再生资源产业是相互依存的。再生资源产业可以为传统制造业的发展提供所需的原材料,弥补当地矿产资源匮乏的缺陷,甚至可以无中生有,依托相对廉价富裕的再生金属培育一个新的制造业;传统制造业的发展,尤其是技术创新可有力促进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传统制造业基础上的技术创新,可以提高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率、提纯能力以及消除二次污染能力,可以有效促进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2)围绕固废拆解与初加工发展下游加工制造业。固废拆解后经分拣加工成初级产品,然后在此基础上发展精加工制造业。如含铝废料经拆解、熔炼后加工成铝锭,围绕铝锭可发展铝制品业、铝合金制造业等;含铜废料经拆解、熔炼后加工成铜锭,围绕铜锭可发展电缆制造、铜制品业等;废塑料可加工成塑料颗粒,围绕塑料颗粒发展再生塑料制品业;废橡胶加工成橡胶粉,围绕橡胶粉发展田径跑道材料制作、利用废橡胶提炼汽油柴油、生产炭黑及加工再生橡胶制品等。3)围绕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相关的设备制造业。固废的回收利用需要专用设备,好的设备可以提高固废利用率,减少二次污染。比如塑料回收造粒设备、废旧橡胶回收处理设备(包括废旧橡胶纤维颗粒分离机、自动除尘粉碎机、振动筛、切块机等)、废橡胶炼油设备、橡胶制粉设备、废旧电路板回收处理设备、废弃电器电脑处理设备等。4)对传统制造业进行清洁化、循环型产业改造。运用再生利用技术对传统制造业进行清洁改造,包括对下脚料的回收利用、对中水的回用、对淤泥、污水、废气等的治理等,实现清洁生产,减少向周围环境的废弃物排放。
5.1扩大再生资源的国内回收与进口再生资源产业发展依赖于再生资源的规模,而再生资源规模的扩大一方面依赖于国内回收,另一方面依赖于进口。伴随着国内回收体系的建立与健全,国内再生资源的蓄积量会不断扩大,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不断扩大再生资源的进口规模。再生资源进口既符合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原理,也符合我国资源能源的平衡要求[8]。实现进口规模的扩大需要从两个层面共同努力。1)政府层面,再生资源进口规模受到国家进口配额(进口指标)的限制,因而地方政府一方面需要争取提高定点加工企业每年的进口指标,另一方面需要加快再生资源园区建设力度,努力促成国际再生资源监管区的建设,争取获得更多的进口规模;2)企业层面,定点加工企业一方面要加大专用设备的引进以及污染的治理,不断提高进口再生资源的利用率,另一方面要用足用好进口指标,确保进口指标的满额使用,严禁进口指标的转手倒卖。
5.2促进再生资源的当地再生利用大量的再生资源在一个地方被拆解、初加工后,初加工产品除了部分供当地使用外,很大一部分流向了其他地方。台州每年向国内其他地区的大型冶炼厂输送大量的各类再生金属。这种模式积极的一面是充分发挥了各地的比较优势,即充分利用了当地拆解能力优势,把资源配置到了最具资源使用效率的地方,但隐含的消极的面是,拆解区域消耗了环境容量而其他地区则获得了资源的“净利”。如果目前尚未形成获取再生资源的地区对环境消耗地区的“补偿机制”,那么促进再生资源在当地的再生利用便是一个次优选择。即在环境消耗容量既定情况下要追求资源本地利用率的最大化。扩大再生资源当地再生利用规模的主要途径是大力发展以再生资源为原料的下游产业。在台州,一方面可扩大现有的传统制造业规模,如继续扩大汽车摩托车配件、塑料模具、服装机械、家用电器、水泵阀门等产业集群的规模,另一方面可围绕拆解物发展新兴产业。当前台州主要拆解对象为废旧变压器、废五金等,其主要初加工产品为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钢铁、矽钢片、再生塑料等,可适当发展造船业、汽车业、铝合金制品、电线电缆、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等,促进再生资源在当地的深加工,延长产业链,不断扩大再生资源在当地的直接使用率。
5.3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回收设备尽管再生资源产业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但再生资源产业的技术水平仍普遍较低,尤其是中小企业(包括依旧存在的个体作坊),仍采用大量的手工作坊式拆解,拆解效率低,污染也较为严重。在台州,除了部分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外,拆解企业规模小、设备简陋、二次污染严重的状况仍然存在。解决拆解业二次污染问题的关键是先进设备的研发与使用。由于整个再生资源产业属于相对新兴的产业,拆解处理设备仍处于不断研发与创新阶段,投入费用昂贵。因此,高性能又相对廉价的回收利用设备的研发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对于以废电机、废五金拆解与再生金属提炼为主的台州而言,目前最需要研究开发的是符合高废气排放标准的各类焚烧炉、热洁炉、反射炉、竖平炉、除尘器等设备,需要普及铜米机、剥线机、液压拉铜机、压块机、装载机等先进生产设备,而且市场前景非常广阔的电子线路板拆解设备和流水线目前在国内仍是空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的发展,依赖于技术创新和生产工艺创新。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我们一方面应鼓励倡导规模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不断更新设备水平,提高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质量,另一方面政府也应积极引导,在技术研发方面提供政策倾斜。在台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已具备共性技术特征,资源再生技术已成为公共产品,政府应加大对公共产品的投入。
5.4促进传统制造业的绿色转型传统制造业以废弃物的产生为终点,不考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因而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废水、废气和固废等污染,直接影响地方环境质量和容量。促进传统制造业的绿色转型,意味着促进这些产业向节能、降耗、降污染方向发展。传统制造业的绿色转型需要从源头和末端两个环节同时入手,确保绿色制造技术贯穿生产全过程。从源头环节看,要求从产品设计开始,就考虑到产业的可拆卸性、可回收性、可再利用性;在原料选用上,尽量选用再生资源作为其投入;在生产过程中,尽量运用先进工艺和先进的技术、设备,减少生产过程中各种污染的排放。从末端环节看,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严格治理,减少对环境的直接排放量,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纵观台州的制造业,汽摩及配件产业、家用电器业、服装机械、阀门水泵业等产业都是再生资源产业的延伸产业,其金属原料投入大多来自当地的再生资源产业。因而这些产业在原料选用上已基本符合绿色理念,现在更为主要的是从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与技术、末端污染治理方面加强绿色化改造,强化企业的清洁生产要求,促进产业的绿色转型。当前在再生资源产业中所使用的污染治理技术,包括SO2的治理、中水回用、污水治理、固废的循环再利用以及填埋或焚烧等,都可以移植到其他的传统制造业运用中,以提高末端治理的能力与水平。
5.5促进资源循环产业园的发展资源循环产业园是在静脉产业类生态产业园基础上发展而成的产业园,其前导产业是废弃物回收利用产业,末端产业是以再生资源为原材料的产品制造业,在园区内构成“废弃物利用—再生资源—产品制造—废弃物利用”的封闭的物质和能源循环,保证物质流、能源流在园区内部的循环使用,最大程度节约资源能源、减少对外的污染和浪费[9]。资源循环产业园与传统意义上的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的最大区别在于园区管理方式是按照国际再生资源监管园区[10]的标准进行的,具体情况如下:1)资源循环产业园具有保税区特征。再生资源入园、加工产品以及二手产品出园均应在海关的监管之下进行。未经拆解及无害化处理的再生资源一律不能出园。2)再生资源进口企业必须事先向商检、环保部门登记,并取得定点加工企业资格。再生资源在海关监管下进境后,首先向园区内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正式入区,否则予以退运处理。3)入园再生资源以海外进口再生资源为主,而且在海关、检验检疫部分的严格监管下,可适当扩充进入园区的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类别。只要园区内的拆解加工以及污染治理技术达标,可适当放宽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进口目录。4)进口再生资源进入资源循环产业园享受保税待遇。为鼓励提高再生资源的资源化水平,从税收程序上可采用“先征后退”的方式,即先按进口废弃物数量预征进口关税,在加工产品或二手产品出区时,根据再生资源的利用量返回进口关税,以此来鼓励资源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对可回收资源的利用水平。
面对“污染严重”与“资源短缺”两大全球性问题,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话题变得日益沉重起来,而循环经济就成了各界长期关注的“热点”,再生资源的魅力愈发彰显。
俗话说:没有无用的垃圾,只有错放的黄金。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人们不屑一顾的“垃圾”,在专家看来,都有很高的回收利用价值,是名副其实的“再生资源”。
当“垃圾是另一种形态的资源”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当企业已经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作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当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我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那么,作为西北地区最大城市的西安,如何将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利用,并将其发展成一个集“回收”与“再利用、资源化”为一体的新型大产业,也就摆上了政府的“案头”。
于是,西安市在“十一五” 规划中,特别强调了要“建设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并将其列为重点建设项目。即在全市逐渐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再生利用。
“再生资源产业是目前世界上发展最快的新兴产业。很多国家的再生资源产业产值,已经超过了原来被认为是发达标志的一些支柱产业的产值。比如再生金属,该产业完全可以与原生金属产业竞争,根据测算,相对于开采矿山产生的废矿,每多回收利用1吨再生资源,相当于减少4吨生活垃圾的生成量,能节省国家上千元的财政补贴。更重要的是节省了因垃圾大量填埋而占用的宝贵土地资源,从而也减少了对大气的污染。可以说,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是件‘多赢’的好事。西安应该花更大的力量去发展这一产业。”西安交通大学原校长、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特邀委员徐通模教授感慨地说。
再生资源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包括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器械、废家电、废木料等等,比如,家用电器是近几年的回收亮点,从2003年开始,我国迎来了家用电器更新换代的高峰期,进入更新期的电冰箱平均每年400万台、电视机500万台以上;况且目前电脑保有量超过2000万台、手机约2亿部,这些电子产品的更新速度远高于其他家电产品。
自然,西安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潜力巨大,市场亟待开发。据了解,西安市每年约产出废钢材40多万吨,废铜2万多吨,废铝2.4万吨,其他废旧物资,如报废汽车、废电机、废变压器、废塑料等6000多万吨,总价值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历年积存的废旧物资也是一笔十分可观的再生资源。
近年来,西安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空前发展,据统计,全市目前共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1377家,其中生产性经营企业325家。从网点分布情况看,二环以内有324家,二环以外及远郊县有 1053家。其中95%以上属于民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约2万人。
但是,西安市再生资源产业化脚步还比较滞后,面临不少问题:比如,企业规模小,不具备循环利用废弃物的能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缺乏“规模”支撑;基本是分散收集者自发形成的不完善产业网络,多数企业采取可卖钱的“拿走”,不能直接卖钱的“抛弃”的回收方式;没有形成适应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等。
对此,徐通模教授这样解释:由于目前再生资源产业进入的门槛过低,西安回收企业太多太杂,从业人员多是外来乡民,文化素质不高,管理起来自然存在相当的难度;另外,国家鼓励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还不健全,现有的一些激励政策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对产业发展的激励作用有限,不仅导致产业无序化发展,而且使企业和个人心存疑虑、信心不足,不敢增加投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技术水平。
他介绍,国外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在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化的经验十分丰富,比如日本、德国、美国,其再生资源利用率目前已达到70%以上,再生资源产业的年产值超过了2500多亿美元,且以每年15%~20%的速度增长。它们比较一致的做法是:加强立法、政策推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规模化经营。像日本在具体行业和产品方面推出了《家电循环法》《汽车循环法案》,规定家电生产企业和汽车厂商有义务回收各自的废旧产品,进行资源再利用。美国专门成立了全国物资循环利用联合会,涉及5.6万家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提供了110万个就业岗位,每年的销售额高达2360亿美元,其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规模已与汽车业基本相当。
对此,他建议,我们国家也应该早立法,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并且立法内容应分层次,比如关于能源利用的管理规范、循环企业的标准等,这列为头等立法;其次就是行业立法,例如垃圾必须分类,容器和包装一定要循环使用等;还有专业立法,如汽车报废的处理、家用电器的循环利用等;当然,还要有更细致的法规,比如专门针对电脑、电冰箱、汽车、塑料等一些特别废旧产品的规定。
据调查,西安市90%以上的废品站,都未经过相关部门规划,大多数是一两间旧房、一块空地、一架台秤就开张了,而且大多数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是沿街沿路开设,有的甚至设在名胜古迹旁,如顺城北路城墙根下的七八家废品站,书院门附近的废品站等,与周边环境极不协调;有的设在居民楼群之间,如西影路、翠华北路、西北三路上的废品站,扰民现象十分突出;有的设在高新开发区内,如甘家寨、高新附近的数十家废品站。
废品站这些不雅“场景”,为什么就允许存在于西安市的旮旯呢?陕西物资再生利用协会张明学会长告诉记者,这是因为以前我国几乎在所有的城市发展规划中,都没有设置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规划内容,更没有划出专门的用地;现在各城市的再生资源的聚集经营和加工场所都是临时性用地,随着城市的规划建设,这些用地基本上是两年一小变、三年一大迁。
所以也就影响了西安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规模,造成即使一些战略者看好行业发展前景,但也不敢大资金投入。
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缺乏战略统筹,在项目立项、资金扶持和城市规划上,没有专门的支持;社会对再生资源行业认同度低,停留在“捡破烂”、“收废品”的小农经济水平,缺乏公众资源环保的社会认同与支持。
针对以上现实,他建议,应积极引导再生资源企业打破地区、部门界限,搞跨地区、跨部门的企业兼并重组改造。在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的同时,下大力气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扶持有实力的再生资源企业,形成几家规模较大、技术水平较高、竞争较强的再生资源企业和企业集团,成为“领头羊”,以此逐渐带动和提升西安整体再生资源企业的运营水平和产业发展格局。
长期以来,由于西安再生资源企业现代化、产业化程度在600个行业中都排在末位,大多数企业基本无条件和能力引进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所以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
据调查,在西安,大多废品收购者是走街串巷进行收购,还有一些拾荒者在垃圾集中点、果皮箱中翻拣出生活废品,卖给废品收购站。这种原始的回收渠道很难满足城市再生资源再利用的需要,以致资源回收率低,不易回收的再生资源丢弃现象严重。
实际上,回收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利大抢收,利小少收,无利不收”的现象普遍存在。对废钢铁、废铜、废铝、废纸等获利大的品种争抢收购;对废玻璃、废塑料等获利小的品种收购积极性不高;对废家用电器、电脑等电子产品的回收,由于难度较大,价值较小的部分基本上是随垃圾丢弃,导致大量应当可以回收的再生资源白白流失,既浪费了资源,也污染了环境。
由于西安市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过程不规范,少,技术装备落后;回收行业仍以手工劳动为主;业内的科技人员比重远低于其他行业,与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环保要求有差距,因而造成大量有用的“宝贝”被抛弃,即便是一些废旧物资被回收,也因为技术等原因,不能充分挖掘其应有的价值,有的再次被丢弃,造成二次污染。
据陕西省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经理吕健介绍,由于西安再生资源加工企业技术、设备落后,加上废旧物资都是零星分散,其回收、加工、运输费用高,销售价格低,致使部分品种回收量小,与实际生成量相差较大。如西安市每年丢弃的废旧电池达2000多万只,废旧家用电器、电脑及其它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更未提上日程,加工企业提取不了这些废旧物资的价值问题,自然就造成了浪费和污染。
就拿废钢铁来说,西安现有的10余家钢厂、铸钢厂,每年也只能消化废钢铁产出总量的30%左右,剩余的废钢大都通过东站、西站、三桥、533等铁路专用线发往湖北、四川、重庆等地。而废铜、废铝、废塑料出省率更是高达90%。这使西安市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处于初级阶段,与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差距甚远。
面对再生资源被“糟踏”,西安市物资回收利用总公司总经理李志芳很是痛心。她说,西安市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市场混乱,竞争无序,缺乏管理,使大量的再生资源没有得到回收和很好利用。一些收购业主为了取得高额利润,甚至收赃和收购违禁物品。所以,该行业必须大力整治,统一管理,实现规范化经营。
如何进一步推进西安再生资源产业化发展?陕西省循环经济研究会会长何发理认为,首先要加强政策引导,构建产业网络社会化、经济成分多元化的市场运作体系,培育一批专业化龙头企业,形成跨系统、跨部门、跨地区的发展格局。
其次,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优惠的信贷支持,用于回收设施建造、技术开发与推广、部分非经营性管理服务机构启动资金、产业规模化示范工程等。同时,建设三个重点载体,即再生资源工业园、再生资源产业化促进中心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中心,实行再生资源深度加工、高效利用和规模化经营,使其成为带动再生资源产业化的“样本工程”。
在调查中,记者还了解到,这些年西安一些再生资源企业,为改变西安市再生资源利用现状,真正实现废旧物资的利用价值,做出了积极努力,令人振奋。比如,在西安市占有重要地位的西安市物资回收利用总公司,计划投入2个亿,利用供销社现有的废旧物资回收队伍和网点打造一个现代回收利用体系。
该公司总经理李志芳,给记者详尽描绘了现代回收利用体系的宏伟蓝图:在城六区内投入4000多辆流动收购三轮车,收购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衡器、统一收购价格,并经统一培训后上岗。为便于管理,三轮车及收购人员全市统一编号;新建、扩建、改建、整编1400个回收亭(站),所收废旧物资原则上做到日收日清;回收亭(站)至交易市场的废旧物资拟使用车厢封闭的运输车辆流转,以保证再生资源回收亭(站)所回收的废旧物资能及时运出;在城乡接合部筹建4个废旧物资类集散交易市场,市场同时具有储存、集散和初级加工功能。在三环周边及郊县区新建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加工工业园区。
该体系建成后,将改变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传统模式,逐步实现三个有效的转变,即:从单一回收经营向回收、加工利用和综合处理多层次综合开发方向的转变;从传统的单个企业经营模式向联合经营的集团化经营模式的转变;从单纯的流通体制向流通、生产、科研以及服务、科工贸一体化方向转变,创建再生资源物流体系。
另外,根据《西安市2006~2010年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发展规划》,西安市正在西郊、南郊建设和改造3个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开展废旧物资交易,远期目标将在东郊和北郊各建设一个占地150亩的废旧物资集散交易市场。同时拟在长安区建设以废橡胶、废塑料等废旧非金属物资为核心的加工利用中心,在户县建设以玻璃、废纸等为主的加工利用中心,在长安区鸣犊镇建设以废铜、废铝等废金属为核心的专业化利用中心,建成具有规模和生态环保形象的再生资源加工园区。
按照规划目标,未来几年,全市90%以上的回收人员将纳入规范化管理,在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使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90%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实现科学无害化处理,生产性废旧物资形成集中回收-加工-再生循环链条,基本消除废旧物资对西安生态环境的二次污染。